【教务处】18级毕业生离校流程暨相关注意事项

  • 2018-05-29
  • 符合毕业资格之毕业生,需依规定完成毕业生离校手续后,始得领取学位证书。
  • 日间/进修学制学士班离校程序申办时间自6月11日(一)起至6月19日(二),依规定完成手续者,得于6月23日(六)毕业典礼当天领取学位证书。因故未完成离校手续者,请于6月25日(一)至教务处领取学位证书。
  • 领取学位证书须持「双证件」及「离校手续单」委讬他人代为领取者,须备妥「学位证书代领委讬书」并贴妥双方身分证影本;被委讬人应携带个人身分证正本予领取时核对。
  • 采邮寄方式者,须加填「邮寄切结书」,及缴交填妥收件人地址、贴足邮资之A4回邮信封,以利后续寄送。
  • 相关表单下载请连结教务处网页\表单下载专区。